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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210544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6-02 19:16:1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黄园路黄园二街7号803房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名义申请领取了穗房地证字第210544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统510536号。

  2023年5月31日,周国强申请办理白云区黄园路黄园二街7号803房的转移登记(征收补偿)、继承(提交继承公证书或司法文书),需收回原《房地产权证》(穗房地证字第210544号)。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11执164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上房产现转移至周国强名下,其无法提供原《房地产权证》。我局以2023登记10011282号核准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210544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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