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15303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8301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92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石壁街石山大道南捷诚街12号2座904以陈克筹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15303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8301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92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登记字号为 16登记02326791号。
2023 年9月22日,我局依据(2023)粤01执146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3)粤01执146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15303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8301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92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登记字号为16登记02326791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15303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8301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92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15303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8301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92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