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620002940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620010764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荔湾区芳村大道中435号1301房房屋原以杨龙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620002940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620010764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2009登记6905102号、2011登记6306777号。
2023年10月30日,我局已以23登记06048333号案核准该业涂销抵押、转移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620002940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620010764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620002940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620010764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