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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2391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3767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28 14:20: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广州雅居乐北苑7-1、7-2地块地下室0998号不动产以林镇涛、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2391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3767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 :18登记02724422。

  2024 年10月25日,我局依据(2023)粤0104执242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2391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3767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8登记02724422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2391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3767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2391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3767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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