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4326号《不动产登记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34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白云区同德围明德街13号313房以李军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4326号《不动产登记证》,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1040435。
2024年10月2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4执746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4执7469号《执行裁定书》)注销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4326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4326号《不动产登记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34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4326号《不动产登记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34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