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220609103《房地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1166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石楼镇北环路501号3幢3梯1804以王慧萍名义申领了0220609103《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15登记02508587号。
2024年10月28日,我局依据(2024)粤0113 执2458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4)粤0113 执2458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0220609103《房地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1166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5登记02508587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0220609103《房地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1166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0220609103《房地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1166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