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告登记字号:14预登02341040(不动产登记证明号:0220195056)《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大石街敏昌街46号6栋2610房以权属人徐文浩名义申领了预告登记字号:14预登02341040(不动产登记证明号:0220195056)《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4年10月24日,该房屋产权人徐文浩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登记证明》,但预告登记字号:14预登02341040(不动产登记证明号:0220195056)《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预告登记字号:14预登02341040(不动产登记证明号:0220195056)《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