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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1246355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29 17:22:3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兴东路17号121铺原以广州市芳村区河涌管理所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1246355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2登记139220。

  2024年10月23日,我局已以24登记06051010号案核准该业变更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1246355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1246355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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