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1246355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荔湾区兴东路17号121铺原以广州市芳村区河涌管理所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1246355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2登记139220。
2024年10月23日,我局已以24登记06051010号案核准该业变更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1246355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1246355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