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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共证字第C1301562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10:12:0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祖庙前街24号地下房屋以余国基名义申领了粤房地共证字第C1301562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登记字号为2007登记1032042号。

  2024年10月2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69350号案核准该业的变更登记,但粤房地共证字第C1301562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共证字第C1301562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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