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0392830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英华街155号805房房屋以刘彩英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0392830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2登记1433775号。
2024年10月24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57730号案核准该业的继承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0392830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0392830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