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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0392830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10:22: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英华街155号805房房屋以刘彩英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0392830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2登记1433775号。

  2024年10月24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57730号案核准该业的继承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0392830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0392830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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