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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4410772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12:06:1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光复北路金花直街32号402房以张增畴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441077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6登记1052016号。

  2024年10月18日,我局已以24登记06051354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4410772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4410772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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