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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454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14:50:2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馨湖六街3号2001房的不动产以黄灼明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454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9预登12439136。

  2024年10月21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19预登12439136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454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454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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