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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0357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31 10:56:3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白云区金钟横路盈翠街7号406房以陈俊杰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0357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20登记10012058。

  2024年10月29日,陈俊杰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0357号《不动产权证书》因遗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0357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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