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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6044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4171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53756号等《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31 11:57:5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华南碧桂园芳翠苑3座101不动产以陈彦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凯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6044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4171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53756号等《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 :201935036。

  2024年10月30日,我局依据(2023)粤0113执166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6044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4171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53756号等《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935036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6044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4171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53756号等《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6044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4171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537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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