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23724号《房地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8835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837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荔湾区西华路40号1001房以蔡文轩、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23724号《房地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8835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837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1登记6004817、2020登记1052757、21登记01225685。
2024年10月21日,我局已以24登记06051502号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23724号《房地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8835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837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23724号《房地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8835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837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