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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证字第0042964号《房屋所有权证》、穗地证字第00408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31 15:42:2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昌华路冲边一马路7号前座以何荣名义申领了穗房证字第0042964号《房屋所有权证》、穗地证字第00408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统字25977号、土字25101号。

  2024年10月28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53295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穗房证字第0042964号《房屋所有权证》、穗地证字第00408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证字第0042964号《房屋所有权证》、穗地证字第00408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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