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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6218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6212号《不动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58385号、(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4254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424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31 17:43:4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御景路59号锦绣湖畔豪苑8栋1301房、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御景路59号锦绣湖畔豪苑8栋1302房房产,以温世杰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6218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6212号《不动产权证书》。以魏耿强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58385号、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4254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424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4年10月30日,我局已依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24)粤0118执恢20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 1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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