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6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海珠区向荣巷5、7号铺,以陈芳芳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6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7登记1041259。
2024年10月30日,袁绮霞单方申请办理海珠区向荣巷5、7号铺的抵押权注销和转移登记,需收回原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6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04执232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其无法提供原不动产登记证明。我局以2024登记10077732号核准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6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