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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0011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01 18:10: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园东碧桂园凤凰城凤林苑八十四街20号不动产以吴海凌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0011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2024登记13000633。

  2024年10月10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核准该不动产的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0011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0011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2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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