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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776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01 18:10:1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叠溪花园(自编号住宅1~G~01至1~G~03、公建1~GJ~07 朱村街叠溪环街1号(叠溪环街1号) 7层705房不动产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776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18预登12803804。

  2024年10月12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核准该不动产的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776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776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2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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