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8117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91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天河区禺东西路52号2803房以韦丽君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8117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1088638号;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91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2登记09018410号。
2024年10月30日,我局已核准该业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8117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91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8117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91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