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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018818号《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04 18:26:2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天河区龙口东路333号16A房以柯峻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018818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0登记9118068。

  2024年11月4日,柯峻办理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受遗赠(未提交继承公证书或司法文书)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018818号《不动产权证》因遗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018818号《不动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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