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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170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05 11:47:2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花都大道西93号3号楼1303房的产权以杨加兴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170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4登记03047891。

  2024年11月4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58491案核准该业房屋抵押权补证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170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170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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