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06669号《不动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3810号《不动产权证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2130号《不动产权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奥尚街5号505房以李小容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06669号《不动产权证》、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3810号《不动产权证明》、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2130号《不动产权证明》。
2024 年11月5日,我局依据申请人申请转移登记注销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06669号《不动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3810号《不动产权证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2130号《不动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06669号《不动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3810号《不动产权证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2130号《不动产权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06669号《不动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3810号《不动产权证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2130号《不动产权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