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4708号《不动产权证》及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6287号《不动产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丽江花园丽影楼7座608以谭冬梅名义申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4708号《不动产权证》及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6287号《不动产证明》,登记字号为201942102。
2024年11月5日,我局依据(2023)粤0106执恢466号《执行裁定书》、(2023)粤0106执恢4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4708号《不动产权证》及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6287号《不动产证明》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4708号《不动产权证》及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6287号《不动产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4708号《不动产权证》及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6287号《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