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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127457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06 11:12:3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2号三栋404房房屋以叶玉芬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127457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统418293号。

  2024年10月23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69656号案核准该业的继承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127457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127457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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