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字第0631132号《房地产权证》、01-348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市桥镇西丽路华侨城4号楼2梯首层G的房屋以刘婷婷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063113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90078751号、01-348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经核查,该粤房地证字第0631132号《房地产权证》、01-348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房屋规划用途、土地批准使用期限、土地用途有误。2024年11月21日,我局按程序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更正,但粤房地证字第0631132号《房地产权证》、01-348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证字第0631132号《房地产权证》、01-348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