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钟孔辰、钟群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现有土地使用者钟孔辰、钟群英申请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和平路中心街大众一巷1号之二(旧址为增城市三江镇大众一巷103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该宗房地产共用土地面积为226.62平方米,房屋项下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四至范围:东至巷、南至巷、西至巷、北至巷,具体位置可到我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查阅。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