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0〕233号)
现有申请人江启康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大龙街东南大街南十巷1号(原番禺县石碁镇沙涌村四队)以江啟康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340881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12554)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江啟康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为49.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7.9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为50.4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6.27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将江啟康变更为江启康,将证件号码变更为HG182904,用地面积变更为50.47平方米,建筑面积变更为46.27平方米,办理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0年10月19日至 2020年11月9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