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公告(2020登记08612253号)
穗不动产登〔2021〕64号
(2020登记08612253号)
现对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申请海珠区集体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3日止),到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联系电话:34380216)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附件:1.土地登记审核情况一览表.xls
2.宗地图.doc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