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1〕318号)
现有申请人吴丽珍、陈至柱持位于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村溪昌道三棵龙眼横一巷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141435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2-02956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陈细达(又名陈细迏)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72.61平方米,建基面积72.61平方米,建筑面积158.5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156.43平方米,建基面积72.83平方米,建筑面积151.14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用地面积156.43平方米,建基面积72.83平方米,建筑面积151.14平方米办理变更、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2年1月18日至 2022年2月1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8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