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房地产权证》的公告
位于原广州市番禺区黄阁镇南鸿路东华街2号之二的房屋,以欧景林名义领取了粤房地证字第C1292904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南登记20030400236号,核准登记的房屋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271.4平方米,用地面积1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
因上述房屋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征收并拆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该房屋产权登记。
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