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位于原番禺县潭洲镇南顺一村的房屋以吴伟民名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番府集建总字第16-000839、字〔1988〕第16-000839号),《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626975号)。现吴伟文持身份证明等资料,要求将“吴伟民”变更为“吴伟文”。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