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注销)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2752号《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南涌口村的集体土地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南涌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名义领取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2752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23登记04048531号,核准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为123471平方米。
经核实,上述登记提供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界址签章表”邻宗地权利人未签章,存在程序不当,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2752号《不动产权证书》应注销。我局已书面通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南涌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限期申请办理该房屋更正(注销)登记手续,但其逾期未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第八十一条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2752号《不动产权证书》。
如对以上更正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