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粤房字第2062679号《房屋所有权证》和16-00235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公告
位于原番禺县潭洲镇新联二村的房屋以郭鉴潮 名义领取了粤房字第2062679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字号为番登记200403975号,以郭(钅监)潮 名义领取了16-00235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番登记2168064号,核准登记的房屋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48.60 平方米,用地面积48.60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
因上述房屋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征收并拆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该房屋产权登记。但原16-00235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属证书自不动产登记生效之日起作废。
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8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