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257号)
现有申请人陈顺兴、陈乐明、陈乐君持位于番禺区南村镇西约街西园里12号(原番禺县南村镇坑头村)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83687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5-010302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更正登记。
该房产原以陈樂權(又名陈洛权)、陈樂君(又名陈洛均)、陈樂明(又名陈洛明)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118.25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116.37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将陈樂權、陈洛权更正为陈乐权,将陈樂君、陈洛均更正为陈乐君,将陈樂明、陈洛明更正为陈乐明,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116.37平方米办理继承、更正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