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294号)
现有申请人林永深持位于番禺区市桥街沙圩一村心大街九巷7号(原番禺县沙头镇沙圩一村村心9巷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114262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1-001388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更正、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林苏、才芬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90平方米,占地面积89.93平方米,建筑面积175.83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90.30平方米,占地面积72.95平方米,建筑面积165.52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将才芬更正为蔡肖芬,蔡肖芬证件号码为A5****1(8),用地面积90.30平方米,占地面积72.95平方米,建筑面积165.52平方米办理更正、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16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