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2811327号《房屋所有权证》和18-00210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公告
位于原番禺县鱼窝头镇小乌村简沥队的房屋以张兆苏名义领取了粤房字第2811327《房屋所有权证》和番府集建总字第18-002108、番府集建字﹝88﹞第18-00210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字号分别为番登记2004017468号、番登记2183589号,核准登记的房屋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47.5平方米,用地面积47.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该房屋产权登记。
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2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