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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示公告

关于注销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440001948号《房地产权证》的公告

来源: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16:58:4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南沙区横沥镇合兴路南沙兴华造船有限公司大院(自编一栋厂房)的房屋以广州市南沙兴华造船有限公司名义领取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440001948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9登记4501135号,核准登记的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3490.24平方米,共用地面积39289.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

  因上述房屋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征收并拆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该房屋产权登记。

  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9日

  (联系人: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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