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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管理信息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测绘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4-10-23 23:57: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贯彻实施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字〔2014〕31号,以下简称《规定》和《标准》),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测办〔2014〕45号)的要求,我省决定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测绘资质复审换证范围

  (一)凡我省持有甲、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均应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复审换证手续,换发《测绘资质证书》。

  (二)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期间,测绘单位持有的《测绘资质证书》依然有效。复审换证工作结束后,原《测绘资质证书》一律作废,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单位必须持有新《测绘资质证书》。

  二、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组织

  (一)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并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对甲级测绘单位的复审换证资料进行初审,并根据考核和初审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将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资料在线上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对乙、丙级测绘单位在线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准测绘资质,换发《测绘资质证书》。

  (二)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市范围内的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并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结合本地区2013年度、2014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对测绘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提交资料进行考核;

  2、对乙、丙级测绘单位的复审换证资料进行初审,并根据考核和初审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在10月底前在线上报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资料;

  3、对丁级测绘单位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准测绘资质,12月底前完成换发《测绘资质证书》。

  (三)甲级测绘资质单位

  1、复审换证期间,对初次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予以正常受理、初审;

  2、测绘资质单位新增专业范围、变更资质信息以及甲级单位乙级业务晋升资质等级的,可以一并提出申请;

  3、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实行双证管理。对甲级测绘单位具有乙级以下专业范围的,分别颁发甲、乙级两个证书。甲级资质证书载明甲级专业范围,乙级资质证书载明乙级以下专业范围。持双证的单位,应当分别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复审换证;

  4、在9月30日前,有关甲级测绘单位在线上报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等申请资料。

  (四)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

  1、复审换证期间,对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予以正常受理、核准;

  2、测绘资质单位晋升资质等级(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需通过复审换证后申报)、新增专业范围、变更资质信息的,可以一并提出申请。

  (五)复审换证结果公布。2015年1月底前,省国土资源厅向社会公开乙、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复审换证结果。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复审换证结果,并于1月20日前向省厅测管处报送复审换证工作结果。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复审换证结果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

  三、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程序

  (一)测绘单位(甲级测绘单位除外)按本《通知》的要求,向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线上报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资料。

  (二)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有关事项进行考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乙、丙、丁级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考核,由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线向省厅上报乙、丙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资料;对上报的丁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准测绘资质。

  (五)省国土资源厅对上报的乙、丙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准测绘资质。

  (六)收回原《测绘资质证书》,换发新《测绘资质证书》。

  四、复审换证工作的有关政策

  (一)关于涉密单位。《规定》第11条对拟从事生产、加工、利用属于国家秘密范围测绘成果的单位,要求具备相应保密条件。申请单位应当依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号),就本单位是否拟从事生产、加工、利用属于国家秘密范围测绘成果,自行作出判断,并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勾选相应选项。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点加强对《规定》第11条第2至4项条件的考核。

  (二)质量管理考核。按《广东省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办法(试行)》(粤国土资发〔2004〕250号)的规定执行。

  (三)关于软件考核。按各专业标准核算软件套数时,非正版软件不得计入。对购买的正版软件,应当提供购买发票。对测绘单位自主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四)关于注册测绘师。注册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一致的注册测绘师,才能计入相应单位的注册测绘师数量;对甲、乙级测绘单位除注册测绘师数量不符合要求外,其他条件均符合相应资质等级考核要求的,可为其换发测绘资质证书,但有效期截至2017年7月31日。

  (五)关于测绘业绩。晋升甲、乙级测绘资质的,分别有3个和2个测绘工程项目,经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有1个测绘工程项目,经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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