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广州中医药大学三元里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项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中医药大学三元里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越秀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珠区小洲村留用地及沥滘污水处理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荔湾区教育用地(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鹤洞水泥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花都区重点交通项目安置区、留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河区凤凰净水厂地面综合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项规划成果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19〕41号),自批准之日(2019年3月12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三元里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jpg
2:《越秀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jpg
3:《海珠区小洲村留用地及沥滘污水处理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jpg
4-1:《荔湾区教育用地(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jpg
4-2:《荔湾区教育用地(鹤洞水泥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jpg
5:《花都区重点交通项目安置区、留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rar
6:《天河区凤凰净水厂地面综合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