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窗口业务调整)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窗口管理工作,从2016年1月4日起,对国土规划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原规划业务窗口进行调整如下:
一、原5楼508窗口调整至6楼615窗口(规划业务受理)。
二、原5楼509窗口调整至6楼614窗口(业务咨询)。
其他业务暂不调整。
特此公告
市国土规划委
2015年12月28日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窗口管理工作,从2016年1月4日起,对国土规划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原规划业务窗口进行调整如下:
一、原5楼508窗口调整至6楼615窗口(规划业务受理)。
二、原5楼509窗口调整至6楼614窗口(业务咨询)。
其他业务暂不调整。
特此公告
市国土规划委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