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案号 |
2022060000022302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预选〔2022〕92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用字第440112202200571 |
项目代码 |
2110-440112-04-01-947014 |
日期 |
2022-07-0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项目名称 |
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及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207010891117 |
项目建设依据 |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申请下达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复函》(穗埔发改函〔2022〕394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黄埔区永九快速路以西、广河高速以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91692平方米,农用地91692平方米(耕地2198平方米,园地28718平方米,林地29009平方米,牧草地25611平方米,其他农用地6156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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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1.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地形图号:224-66-6、224-66-10)
2.规划条件 |
附注 |
1、拟用地范围在《广州市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中为城乡建设用地。拟用地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
2、按黄埔区政府办文[2022]485号,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及其周边配套道路工程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3、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书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