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基本信息
项目立案号
2019080000029498
发文号
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456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综合受理号
/
日期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州长隆第三期旅游项目
批准用地机关
批准用地文号
用地位置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谢村村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上面积:叁拾柒万肆仟柒佰叁拾捌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74738平方米。)
土地用途
建设规模
土地取得方式
附图及附件名称
本地块的规划建设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依照《关于核发钟村街谢村村ZCJ12-01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19]2363号)及其附图执行
附加说明
一、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13-2019-000013)核发本证。 二、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逾期未申请用地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相关链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4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州长隆第三期旅游项目
综合受理号 /
批准用地机关
批准用地文号
用地位置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谢村村
用地面积 地上面积:叁拾柒万肆仟柒佰叁拾捌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74738平方米。)
土地用途
建设规模
土地取得方式
附图及附件名称
本地块的规划建设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依照《关于核发钟村街谢村村ZCJ12-01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19]2363号)及其附图执行 一、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13-2019-000013)核发本证。 二、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逾期未申请用地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