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南沙区亭角村(DG150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广州南沙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办法》,《广州市南沙区亭角村(DG150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南沙新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穗南开管函〔2019〕5号),自批准之日(2019年11月11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
附件:《广州南沙区亭角村(DG150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通告附图.jpg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