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广钢公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成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广钢公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方案已经荔湾区城乡规划用地领导小组2020年第11次会议、2021年度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荔)规划资源审〔2021〕3号),现由我局公布实施(附件)。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2021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广钢公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方案已经荔湾区城乡规划用地领导小组2020年第11次会议、2021年度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荔)规划资源审〔2021〕3号),现由我局公布实施(附件)。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