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告(广州市银象石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现对《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银象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8月11日起至8月24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截止前寄(送)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矿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83367282
附件: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银象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公示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