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海证034401018号《海域使用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本市南沙区虎门大桥西北侧,珠江电厂航道西侧,东临虎门水道,西靠槽船村,北部紧邻有荣码头,南邻南伟码头以广东南沙虎门汽车渡轮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国海证034401018号《海域使用权证书》。2019年10月17日,申报遗失。
2019年09月24日,广东南沙虎门汽车渡轮有限公司申办了补证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国海证034401018号《海域使用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