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0〕4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0〕111号),同意收回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横潭村地段的国有土地1、2及广州市祥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面积为0.138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花都区横潭村河西(第六)经济社旧村全面改造项目用地,并由花都区横潭村河西(第六)经济社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收地公告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0〕111号文).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