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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办证难”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3-10 17:36:3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办〔2008〕7号)的文件精神,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拟对以下房屋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

  一.广州市花都区华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购房人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8号之24号商铺

(原登记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8号18号商铺)

黄锦成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8号之23号商铺

(原登记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8号17号商铺)

叶莲娣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8号之20号商铺

(原登记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8号14号商铺)

姚葵兴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8号之21号商铺

(原登记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8号15号商铺)

姚葵兴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8号之10号商铺

(原登记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8号07号商铺)

冯新娇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8号之11号商铺

(原登记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8号07号商铺)

任炳华

  如对上述房屋的购房人有异议的,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提出异议主张(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020-37736811),逾期无权利主张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房屋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

  特此公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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